蓝月亮洗衣液引发法律争议,庭审焦点集中于荧光增白剂安全性问题
近日,一起关于蓝月亮洗衣液的案件在广州天河区法院展开庭审。原告叶茂良因使用蓝月亮洗衣液后出现手臂红肿发痒等不适症状,认为产品含有潜在致癌物质荧光增白剂而未标注,涉嫌误导、欺骗消费者。销售方广东吉之岛天贸百化有限公司和生产方广州蓝月亮实业有限公司共同成为被告。
庭审于8月29日展开,焦点主要围绕添加荧光增白剂的洗衣液是否可能存在危害人身、衣物的风险展开。原告代理人王海在法庭上展示了蓝月亮公司为证明荧光增白剂无毒而公布的《广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报告》。报告中动物试验部分显示,接触荧光增白剂的新西兰家兔皮肤出现红斑,最高刺激指数为0.33,而最终检验结论却为“一次性完整皮肤刺激无刺激性”,引发争议。
庭审的第二个焦点是蓝月亮公司未在包装上标示含有荧光增白剂等警示信息。蓝月亮洗衣液宣传的“护手护肤、护衣护色”功效受到质疑。王海指出,虽然蓝月亮洗衣液与优衣库洗衣液都标注“ph值中性”,但优衣库明确标注“不伤手”,而蓝月亮则宣传“护手护肤”,这引发消费者对其真实性的怀疑。
对此,被告吉之岛公司和蓝月亮公司共同辩称,蓝月亮洗衣液符合企业标准,且该标准是根据国家法规制定的,高于行业标准。所使用的荧光增白剂CBS添加物符合国家行业规定,国内外文献和科研报告都显示,在衣物用品中使用荧光增白剂是安全的。而产品中的荧光增白剂含量极低,不是主要成分,亦非有害物质,无需特别标注。
被告律师还指出原告叶茂良是“职业打假人”,不是普通消费者,不能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权利。目前,法院已择日宣判此案,未来将会对此做出裁决。此案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对于洗衣液中的荧光增白剂问题,消费者和企业之间的争议将持续发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