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际组织发布了一份关于《2012年茶叶农药调查报告》,其中涉及我国九大品牌茶企的18份样品,被检测出存在超标农药残留,这一发现立即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一时间,关于茶叶质量安全的讨论甚嚣尘上。中国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迅速作出回应,明确表示我国茶叶质量总体上是安全、有保障的。
我国制定农药残留标准的过程,遵循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相关原则,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这些标准不仅考虑到农药登记使用和居民膳食消费情况,还兼顾了农产品国际贸易以及国际标准等因素。在标准制定过程中,我国严格按照公开征求意见、向WTO通报以及经过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审议的程序进行。
针对社会上关于“我国食用农产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是否比国际标准宽松”的疑问,相关负责人给出了详细的解释。由于各国之间的居民膳食结构、消费量、气候带以及病虫害发生规律等方面的差异,各国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自然也有所不同,因此很难进行直接的比较。据了解,国际食品法典标准中涉及茶叶农药残留的标准有15项,而我国作为茶叶的主要生产国和贸易国,其标准数量达到了27项。在这之中,有6项与国际标准存在交叉,其中2项与国际标准一致,另外2项我国的标准更为严格,但也有2项相对宽松一些。
目前,各国对于禁止或限制使用农药的残留限量标准并没有统一的规定。欧盟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根据本国的贸易需求灵活制定残留限量标准。同样地,我国在考虑茶叶产业发展和出口贸易的也从农业生产实际出发,尽可能地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保持协调一致,避免自设贸易障碍。
值得注意的是,过去长期、大量使用禁用农药的情况,在产地环境中留下了不同程度的残留。加之某些农药仅禁止在茶树上使用,其他农作物仍可使用,这也可能导致茶叶中存在一定的残留。针对这一问题,农业部将大力推广使用低毒、高效、低风险的农药,推进标准化生产,提高安全用药水平,从源头上保障茶叶的质量安全。
以上内容来自于商报的记者姜琳琳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