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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心梗送医死亡 医院未采有效措施被赔3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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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4-13 14:41
  • 来源:www.datai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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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令人痛心的故事中,于某夫妇失去了他们宝贵的儿子。因为儿子的突发急性心肌梗死,他被紧急送往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但最终未能挽回他的生命。这场悲剧使得于某夫妇坚信,医院的抢救措施不够及时有效,因此他们决定将医院告上法庭,索赔127万余元。

回顾事件的经过,于某夫妇的儿子在2013年4月18日早晨出现前胸、后背及腹部的疼痛,被紧急送往东方医院急诊。医院虽然进行了各项检查,但未能及时识别出心肌梗死的迹象,只给予了一般性的抗感染治疗。当日傍晚,他们的儿子因抢救无效离世。

于某夫妇认为,医院的疏忽导致了他们儿子的死亡。他们认为,入院后儿子的病情已经明确指示存在心肌梗死,但医院未采取针对性的抢救措施,延误了最佳的救治时机。对此,东方医院则回应称,他们一直对患者进行针对性的检查,病情恶化后,首要任务是抢救而非继续检查。患者死亡后,医院建议进行尸检以明确死因,但由于家属的强烈情绪而未能进行。

在法庭上,医疗纠纷的真相似乎难以断定。一审法院委托了司法鉴定所对医院的诊疗行为进行了鉴定。鉴定报告指出,患者入院时医方的诊疗行为符合常规,但病历记载并不完善,且患者在病情危重的情况下,医方仅在9小时内记录了一份病历和一份抢救记录。虽然鉴定结论认为东方医院对患者的医疗行为存在过失,但与患者死亡后果的因果关系被评定为次要责任。

最终,一审法院根据鉴定报告认为东方医院的诊疗行为存在不足,与其死亡之间存在一定因果关系,并酌定医院承担40%的赔偿责任。判决下达后,于某夫妇并不满意,提出了上诉。北京市二中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原审法院的判决并无不当,维持了原判。

这个令人痛心的故事再次提醒我们医疗纠纷问题的严重性。在面对紧急情况时,医院的救治能力和效率至关重要。家属对于医疗纠纷的解决也需要理性对待。希望通过这个案例,能够引起更多人对医疗救治问题的关注,促进医疗行业的不断进步。我们也推荐您阅读相关文章,以获取更多关于医疗纠纷的信息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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