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铁腕打击食品安全犯罪:重罚之下,犯罪者难逃制裁
昨日,最高人民法院通报了近年来法院依法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有关情况。针对食品安全犯罪的严惩不贷立场明确,最高法表示,将坚决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行为,其中包括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等行为的处罚。同时强调,对于那些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销售金额巨大的犯罪分子将给予从重处罚。并且,对于涉及受贿和渎职的职务犯罪也将依法严惩。
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表示,近年来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数量明显增加。这一现象背后的原因不仅在于犯罪分子受利益驱使铤而走险,也与各地不断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行政查处和司法打击力度有关。像地沟油、染色馒头、甲醛造假酒以及问题奶粉等案件频频曝光,警示着食品安全问题的严重性。
最高法明确表示,对于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行为,法院将根据证据情况和相关法规,选择处罚较重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甚至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罪名进行定罪处罚。其中,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被判处死刑。这一严厉的判决表明了法院对食品安全犯罪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法院对于涉及食品安全犯罪的职务犯罪也将给予严厉打击。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是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帮凶,法院将依法严惩这些犯罪分子,以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公正。
对于公众关于食品安全犯罪判决过轻的疑虑,最高法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裴显鼎表示理解公众希望严惩的愿望。他解释说,法院在判决时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量刑,不会偏离法定的适用标准。虽然相关罪名最高可判死刑,但判决是否判处死刑还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后果来决定。他也呼吁行政机关加强监管力度,共同维护食品安全。
针对赔偿问题,裴显鼎表示,法院在判决时会遵循立法规定的赔偿标准和幅度。受害者可提出民事索赔,法院也会通过追缴违法所得、没收财产等渠道尽力使受害者得到补偿。对于食品安全犯罪行为,法律将给予严厉打击和制裁,以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公正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