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计税方式与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方式的
一、单独计税方式
确定适用税率:
将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均分到每个月,即除以12个月,然后根据所得的数额在《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中确定适用的税率及速算扣除数。
公式:
适用税率确定值 = 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 ÷ 12
计算应纳税额:
直接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乘以确定的适用税率,再减去速算扣除数。
示例:
假如您的年终奖为18,300元,在除以12后得到每月收入约为1,525元。参照税率表,对应的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元。那么,应纳税额计算为:18,300元 × 10% 减去 105元,等于1,725元。
二、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方式
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与当年的工资、劳务报酬等其他综合所得合并,统一按照综合所得税率表来计算全年的应纳税额。这种方式需要考虑全年各项收入的综合情况。
三、注意事项
1. 政策有效期:
单独计税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对于2025年,您仍然可以选择这种计税方式。
2. 策略选择:
个人需要根据全年收入情况,通过详细测算选择税负更低的计税方式。
3. 操作要求:
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同一纳税人只能选取一种计税方式。为避免任何疑问或错误,建议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使用官方个税APP进行核实。
无论是选择哪种计税方式,确保您的税务处理合法、准确都是至关重要的。税务规定可能会因政策调整而变化,及时关注税务动态,合理规划个人财务,是每个纳税人的责任。希望以上能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这两种计税方式,并做出明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