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希腊、葡萄牙、塞浦路斯及斯洛文尼亚四国持普通护照人员的特殊政策已经实施。此次政策旨在促进中外人员交流,深化双边关系,为广大旅客带来便利。以下是关于该政策的详细解读:
一、适用国家
此项政策针对希腊、葡萄牙、塞浦路斯及斯洛文尼亚四国的普通护照持有人。
二、实施时间
该政策自2024年10月15日零时(北京时间)起至2025年12月31日24时止。值得注意的是,截至2025年3月24日,该政策仍在有效期内。
三、适用条件
该政策的适用人群可因来华经商、旅游观光、探亲访友或过境之目的而享受免签待遇。但需注意,每次免签停留时间不得超过15天。
四、注意事项
对于不符合免签事由、停留时间超过15天或持公务护照的旅客,仍需提前办理签证。中方呼吁相关国家能够对等提供签证便利,以增进双方友好交流。
五、联系方式
关于此政策的咨询,驻希腊使馆已设立咨询电话。具体的联系方式为:+30-(电话号码隐藏)。您还可以访问官方网站获取更多信息。gov。
此项政策的实施,无疑为四国旅客提供了更为便捷的选择,促进了中外人员的交流。我们期待这一政策能够进一步推动双边关系的深化,为各国间的友好往来搭建更加坚实的桥梁。也提醒广大旅客注意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行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