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在落实党政机关勤俭节约的要求方面,制定了一系列具体标准和长效机制,形成了一个系统化、全面的制度框架。这些措施不仅体现了对财政资源的精细管理,也展现了其对民生和重点领域的关注。
一、基础性制度保障
为了深入贯彻勤俭节约的原则,浙江省从量化评价和法规化规范两方面入手。省财政厅出台的评价办法对省级单位进行量化考核,明确“严控一般性支出”的原则,对会议、差旅、培训等经费支出实行零增长或负增长。新颁布的《浙江省机关运行保障工作条例》将“勤俭节约”原则融入机关运行的全流程,强化资源配置的标准化。
二、重点管控领域
在重点管控领域,浙江省着重从基建项目和行政成本两方面进行管控。禁止新建楼堂馆所,已批在建项目需严格预算控制,并优先通过存量调剂解决办公用房紧缺问题。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和支出分类管理,推广无纸化办公等低耗模式。
三、资金优化配置
在资金配置上,浙江省坚持民生优先导向,财政支出重点倾斜于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确保科技创新、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的资金需求,推动资金投向高质量发展领域。
四、监督与长效化
为了确保这些措施的有效实施,浙江省建立了动态调整机制和考核结果应用机制。通过年度预算与任务匹配的动态审核机制,对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实行清单化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将过紧日子评价结果纳入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对表现优秀的单位给予财政倾斜支持,对执行不力的单位则进行整改并削减预算额度。
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浙江省构建了一个全链条的管理模式,从制度约束、精准管控、重点倾斜到社会监督,确保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成为常态化的治理实践。这不仅是对财政资源的有效利用,更是对节约型建设的深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