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及其积分制度详解
一、立法目的与依据
为了保障境内来沪人员的合法权益,实现人口服务与管理规范化,推动城市和谐发展,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并紧密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此办法涵盖了《上海市居住证》的申办、发放、使用以及积分管理等全流程活动,为来沪人员提供明确的行为指南。
三、管理职责分工
1. 市发改委:作为统筹协调部门,负责综合协调各项工作。
2. 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居住登记及证件管理,确保居住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3.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积分管理及相关服务工作,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积分申请、审核和反馈流程。
4. 其他部门(教育、卫生、税务等):按照各自职责,协同服务管理,共同构建良好的人口服务环境。
5. 区级及基层机构:负责属地组织实施,街道办事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等日常办事机构将承担具体的申办工作,确保政策的落地执行。
四、积分管理制度
1. 申请条件:
申请人必须持有有效的居住证,且申请时必须处于就业状态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前12个月内,需累计缴纳本市社保满6个月(非补缴)。
2. 积分规则:
该规则包括基础指标(如年龄、学历、社保年限等)、加分项、减分项以及一票否决指标。申请人若达到标准分值(即120分),便可享受公共服务的待遇。所有申请需通过用人单位提交。
五、政策有效期
现行的《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生效,一直持续到2027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该办法将作为上海市居住证管理的核心指导文件,确保政策的连贯性和稳定性。
内容旨在全面梳理管理办法的核心条款及积分管理的实施细则,确保政策框架的完整性和适用性,为来沪人员提供明确、详细的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