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年4月29日的那一天,五家中国最大的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几乎同时宣布了一项重要的公告。该公告的核心内容以及要点引人注目,以下是公告的解读:
一、公告的核心内容
这五大银行决定撤销监事会设置。经过董事会的决议,它们将通过修改公司章程来实现这一变革。相关议案将在获得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后,上报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这一调整之后,原监事会的职权将由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接手。为了确保职工的声音和权益,董事会中还将设置职工董事。
这一决策的背后,是基于的法规指导。在2024年7月,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开始施行。该法规允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而无需单独设立监事会。随后,在2024年12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进一步明确了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公司章程调整治理结构,以审计委员会替代监事会。
二、其他相关动态
在这一变革中,招商银行也选择了同步调整。同一天,招商银行公告表示已经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再设置监事会的议案》。这意味着,该行将废止与监事会相关的制度文件,而由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来履行相关职责。
三、后续安排
对于这一重大调整,各银行需要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提交给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待通过后,它们还需向监管部门完成报备程序。
这次调整标志着国有大行公司治理模式在向新的公司法及监管要求靠拢,旨在强化董事会的职能,并精简治理结构。这不仅符合的法规要求,也是银行为适应现代公司治理结构而做出的必要调整。这不仅体现了国有银行对于法规的积极响应,也展示了其持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的决心和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