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报道,谭嘉消息,关于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因“非法行医”导致病人死亡一案,于4月28日迎来了终审判决。这一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而法院在做出最终裁决时,依据了由第三方鉴定机构作出的医疗过错鉴定结论。尽管如此,北大医院方面表示将继续提出申诉,并希望能由具有骨科等相关专业医学专家,针对此案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以更准确地评估医院的诊疗行为。从案件一审开始,北大医院就不断强调要求进行更为专业的医疗事故鉴定,而非司法性质的医疗过错鉴定。据了解,院方在一审判决后提出上诉,理由是未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构成程序违法。他们指出,原审法院委托的鉴定单位所做出的结论存在诸多问题,且前后矛盾。在二审庭审中,院方再次重申了要求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请求。北大医院方面认为,法医临床鉴定的主要目标是对尸体进行鉴定,以确定死亡原因和伤残等级,并不能等同于临床鉴定。对此,院方代理律师对鉴定结论的公正性和专业性提出了质疑。我国医师协会等专业组织已就此案件涉及的医疗技术问题进行了全面评价,认为术后罕见并发症是导致患者死亡的主要原因。这一专业领域的报告并未被终审法院采纳。当前我国的医疗纠纷处理过程中,鉴定体制及赔偿标准的“二元化”问题日益凸显。当事人可以选择医疗事故鉴定或医疗过错鉴定。前者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双方当事人委托医学会组织鉴定,主要判断医疗事故责任程度;后者则属于司法鉴定,由当事人或法院委托具有司法临床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本案中涉及的鉴定选择问题正是这种“二元化”的体现。北京市律师协会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的万欣副主任指出,患者不愿选择医疗事故鉴定的原因之一是医学会组织的鉴定可能存在“同行保护”问题。“二元化”的法律规定导致地方法院在处理类似案件时无所适从,各地审判结果不一,争议较大。目前普遍认为,《侵权责任法》的正式实施有望改善这一状况,实现鉴定体制和赔偿标准的一元化。这一案件不仅引发了公众对医疗纠纷处理方式的关注,也引发了对于现行医疗制度、法律制度的深刻反思。人们期待在未来的法律实践中,能够建立更为公正、透明、高效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保障患者的权益,同时也为医疗机构提供明确的法律指导。这一案件的审理过程及其结果反映了我国在医疗纠纷处理上所面临的挑战和困境。随着相关法律的不断完善,人们期待着医疗纠纷处理机制的改进和优化,以促进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