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涝时期的食品安全原则
核心原则
在洪水的侵袭下,任何与洪水直接接触或浸泡过的食物都需被舍弃。以下食品在洪水面前无一例外:
1. 密封包装食品,如罐头、真空包装等;
2. 未收获的农作物、新鲜的水果与蔬菜;
3. 瓶装水及其他饮品,无论是否开封;
4. 淹死或病死的禽畜与水产品。
科学依据
洪水可能携带的隐患不可小觑:
1. 致病微生物,如伤寒、霍乱等;
2. 化学污染物,如农药、重金属;
3. 动物尸体腐败产生的潜在毒素。
替代方案
若需在受淹区域寻找食物资源,务必遵循以下措施:
1. 瓜果蔬菜需用含氯消毒剂浸泡后,再进行彻底的清洗;
2. 饮用水务必煮沸或使用经过认证的瓶装水;
3. 烹饪食物时,确保食物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以杀死可能存在的微生物。
特别提醒
洪水退去后,仍需高度警惕霉变食物对健康的危害。在临时安置点,生食与熟食的存储需严格分开,餐具务必消毒。若出现腹泻、呕吐等症状,应及时就医。
广西等地近期发布的洪涝卫生提醒中再次强调了这些关键措施的重要性。市场监管总局已明确禁止销售洪水浸泡过的食品,并建议大家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救灾物资,确保食品安全,维护自身健康。在灾难面前,我们的健康防线不容有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