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教师孙琪琪因危险行为危害公共安全被判三年
新华社报道,近日,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引人注目的案件,建水的一名教师孙琪琪因使用未经消毒的一次性塑料注射器反复针刺学龄前儿童,被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经过审理,孙琪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据了解,孙琪琪曾在西湖幼儿园任教,为了使学生服从管教,她使用了未消毒的注射器对超过60名学龄前儿童进行针刺。这一行为立即引起了家长和公众的广泛关注,引发了极大的恐慌。经过鉴定,孙琪琪具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幸运的是,经过医疗部门的检查,被刺儿童的HIV和丙肝抗体均为阴性。
西湖幼儿园是由孙某和白某租赁西湖小学旧校址开办的,孙琪琪与白某签订了“聘用幼师合同”。这一事件不仅涉及到孙琪琪个人,还牵涉到西湖幼儿园的开办人孙某和白某以及西湖小学。
法院认为,孙琪琪虽然接受过医学专业的中等教育,但她明知使用未经消毒的注射器反复针刺儿童可能导致的交叉感染和传播疾病的风险,却放任这种行为,威胁到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她的行为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
遭受针刺的学龄前儿童的家长对孙琪琪及西湖幼儿园的相关人员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幸运的是,在法院宣判前,大部分受害儿童的监护人与孙琪琪及西湖幼儿园的相关人员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并撤回了起诉。最终,法院判决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误工费,并确定西湖小学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宣判后,孙琪琪表示是否上诉还需考虑,而其他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则表示不会上诉。这一事件为公众敲响了警钟,提醒社会各界应更加关注儿童的安全问题,确保每一个孩子都能在安全和健康的环境中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