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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药监部门要求鸿茅药酒等14种药品停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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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3-29 08:00
  • 来源:www.datai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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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通知,因广告内容存在严重误导消费者的情形,决定对一系列药品和医疗器械实施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并将其列为重点抽样品种。此次被暂停销售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共有16种,其中包括“鸿茅药酒”、“蛤蚧大补胶囊”等。

据了解,这些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广告宣传中存在一些问题,如含有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扩大产品适应症或适用范围等,这些问题严重误导了消费者。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有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决定暂停这些药品、医疗器械在全市范围的销售。

涉及的14种药品包括由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生产的福寿胶囊、通化久铭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甘露消渴胶囊(糖康一号)等知名产品,以及内蒙古鸿茅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鸿茅药酒等。还有两种医疗器械也被暂停销售,分别是河南凌云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腰枕治疗仪(曲度腰枕)和天水魏氏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魏氏磁疗骨痛帖。

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各执法单位将加大对违法广告涉及企业的监督检查频次,并要求违法广告品种的生产企业在违法广告的原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启事,以消除不良影响。

对于消费者来说,此次暂停销售行动是为了保障他们的权益和安全。消费者在购买药品和医疗器械时,应该仔细阅读说明书,按照医生的指导使用,避免因为广告的宣传而盲目购买和使用。他们也应该关注和了解相关的食品药品监管信息,以便做出正确的消费决策。

此次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行动也提醒了各大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该严格遵守广告法规,避免发布虚假广告,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安全。他们也应该注重提高产品质量,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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