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购物的存在,无疑是一个颇具争议的话题。从不同角度审视,人们的观点自然各异,甚至不同年龄层的观众也会有截然不同的看法。自电视购物诞生之日起,尽管争议不断,它却依然稳健地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中,这无疑说明了这种形式的商业价值。
对于电视台而言,电视购物不仅饱受争议,同时也为电视台带来了丰厚的经营收入。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这样的节目形式自然受到了电视台的欢迎。尤其是对于那些追求经济利益的电视台来说,这无疑是一个不可放弃的营收渠道。至于工信部,尽管他们拥有对媒体行业的监管权力,但面对电视购物的存在,却很难找到具体且相匹配的法律条款予以制止,因为所有的手续都是合法合规的。
如今,电视台虽然拥有丰富的时段资源,但相对匮乏的却是高质量的影视资源。这与视频网站的快速发展息息相关。许多影视剧的制作单位不再将电视台视为唯一的目标客户,而是将重心转向网络平台。因为相比传统媒体,网络平台的购买意愿和购买价格都更高。这无疑加剧了电视台间的竞争态势。为了增加经营收入和缓解经营压力,电视台会想方设法为电视购物节目排除各种障碍。这也使得工信部在想要制止电视购物时面临重重阻力。
事实上,针对电视购物的整顿和治理从未停止。只要节目设置符合法律法规,即便是工商部门和广电部门也难以一刀切地关停所有电视购物节目。而对于工信部来说,他们对电视购物的管理权限更是有限。面对观众的质疑和抨击,电视节目依然在各地电视台蓬勃发展。甚至省级卫视也会调整各个时间段,以满足电视购物节目的播出需求。
究其根本,电视购物的持续存在还是源于巨大的利益驱动。在营收能力持续下降的客观背景下,电视台自然不会放过电视购物这一利润丰厚的业务。而节目制作方也会为了获取客观利润而竭尽全力确保节目能在电视平台播出。正是因为涉及利益的各方形成了一个共同体,才使得工信部等相关单位和部门难以找到有效的制止切入点。
电视购物的存在是一个复杂而多元的现象,它反映了媒体行业、商业和观众需求之间的复杂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