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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药店已暂停销售四类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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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4-25 04:10
  • 来源:www.datai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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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药店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执行:禁止向发热人员销售四类药品

近期,药店作为防控疫情的重要关口,山东省对药店的疫情防控措施提出了明确要求。其中,禁止向发热人员销售四类药品成为了重中之重。

一旦药店工作人员发现进店人员有发热症状,必须立即停止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品,并严格实施“早报告”制度,确保疫情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

山东省药监局在2022年的“雷霆行动”中对此进行了特别强调,明确了药店在疫情防控中的主体责任。在此背景下,出现了多起违规处罚案例。

例如,山东养天和恒丰仁和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的济南刘姑店因违规向发热人员销售四类药品,被责令停业整顿。同样,济南益生园大药店有限责任公司义乌分店因未严格落实四类药品的实名登记和信息报告制度,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这些案例都提醒着广大药店从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防控要求。除了禁止向发热人员销售药品外,药店还需采取其他防控措施。进店人员需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展示健康码,这是基本的要求。购买四类药品的顾客必须实名登记并上报信息,药店工作人员也需要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这些措施的实施,旨在确保疫情得到有效的防控。虽然当前(2025年3月)没有相关政策明确提及,但从过往的案例来看,山东省在疫情防控方面的措施一直是严格实施的。让我们共同期待,通过大家的努力,疫情能够早日得到控制,还社会一个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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