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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儿继承谢晋生前企业股权 股东身份获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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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4-30 07:23
  • 来源:www.datai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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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电影导演谢晋的遗孀徐大雯与其子,近日与谢晋影视科技有限公司上演了一场股权争夺的诉讼剧。经过两次公堂对簿的激烈交锋,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谢晋导演在2000年9月创立了一家文化影视科技公司,他以其独特的眼光和才华,成为了公司的股东之一。他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自己的股权比例,占有了公司的25%,并担任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章程也规定了公司的经营期限为10年,从2000年9月25日起至2010年9月24日止。

天有不测风云,2008年10月18日,谢晋导演不幸离世。他的遗孀徐大雯及其小儿子,希望能够继承谢晋的股权,并要求公司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以便行使股东权利。公司方面却迟迟未能办理相关手续。

今年3月,徐大雯与小儿子阿四不得不将该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确认他们的股东资格,并要求被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被告公司方面却提出了一个令人意想不到的观点:原告之一的谢晋小儿子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年纪较大,不适合作为股东。他们建议收购两原告相应的股权,以给付股权转让款的形式让两原告退出公司。

经过长时间的争论和协商,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考虑到原告之一的特殊身体状况,双方从他们的生活保障出发,对股权比例进行了人性化的调整。最终,谢晋在上海谢晋影视科技有限公司的25%股权中,徐大雯获得了18.5%,儿子获得了6.5%。

这一调解协议的达成,不仅是对徐大雯及其子的一种安慰,也是对谢晋导演的一种纪念。这也显示出法律对于弱势群体的关怀与照顾。这场股权争夺的诉讼剧,虽然经历了曲折的过程,但最终达成了一个公正、合理的结果。中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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