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通告:多家企业药品不符合规定
人民网北京报道,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一份重要通告。据通告,经过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等八家药品检验机构的严格检测,发现广西金嗓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九家企业生产的小儿感冒颗粒等十批次药品未能达到国家标准。
通告详细列出了不符合规定的药品及其生产企业和不符合规定的具体项目。例如,福元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阿达帕林凝胶的pH值不符合规定,这一指标是衡量药品酸碱程度的关键参数。荣康集团广西康世缘制药有限公司的川贝止咳糖浆在装量上未能达标,装量不足可能会影响临床给药剂量。
江西山高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冠脉宁胶囊和山东昊福药业集团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冠脉宁片(素片)在鉴别方面存在问题,可能无法通过规定的鉴别方法区分药品特性。广西金嗓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小儿感冒颗粒在鉴别和装量上同样存在问题。四川逢春制药有限公司的玄麦甘桔颗粒在含量测定上未能达标,这一项目是用来测定药品中有效成分的含量。
西藏甘露藏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智托洁白丸在性状和重量差异上不符合规定,这可能与药材种属偏差、炮制工艺瑕疵或储存不当有关。亳州市慈济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川牛膝以及北海能信中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茜草在性状和鉴别上存在问题。
国家药监局的这一通告引起了公众的高度关注。药品安全关乎人们的生命健康,任何不符合规定的药品都可能带来严重的后果。希望各药品生产企业能够严格遵守生产标准,确保药品质量,保障人们的用药安全。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药品时要选择正规渠道,注意查看药品的批准文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确保购买到安全、有效的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