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遗产:财产归属的法律解读
一、原则性规定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通过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取得的财产,按照《民法典》第1062条的规定,若无特别约定,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一规定体现了我国法律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原则,即婚后所得财产,除非有特别约定,一般均视为夫妻共同所有。
二、例外情形:遗嘱或赠与合同的明确归属
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明确指定了遗产的归属,例如明确指出“该遗产仅归我的儿子所有,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这部分遗产则属于继承方的个人财产,不会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被纳入。这种规定对于保护个人财产权益,避免不必要的家庭纠纷具有重要意义。
三、继承程序的影响
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如果未立遗嘱,遗产将由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继承方取得的遗产份额,按照法律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继承人在继承前选择放弃继承权,那么这部分遗产就不会进入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四、实务中的关键问题
在实务操作中,遗嘱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是关键。如果主张遗嘱中的“仅归一方所有”的条款,必须证明遗嘱真实合法,并且符合《民法典》关于遗嘱形式和见证人的要求。否则,遗嘱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遗产仍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遗产中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如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需要先行分割出共同财产份额,然后再确定遗产的范围。例如,在房产继承中,配偶所享有的50%的份额就不应被纳入遗产范围。
下表为不同情形下遗产归属的判定、法律依据:
| 情形 | 归属判定 | 法律依据 |
||-||
| 遗嘱指定仅归一方 | 个人财产 | ^[3][4][5][8]^ |
| 法定继承或无特别指定 | 夫妻共同财产 | ^[5][8]^ |
| 放弃继承权或无遗产实际取得 | 不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 ^[1]^ |
以上内容,旨在解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遗产的财产归属问题,帮助公众理解相关法律规定,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