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陵县人大常委会于8月7日组织执法检查组,深入全县范围,对《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执法检查。此次检查展现出人大监督的强大力量以及部门日常工作的高效措施。检查结果令人振奋,该县实现了食品生产企业的全面合规,100%的企业获得生产许可,100%的产品质量达标。更令人瞩目的是,食品加工小作坊也实现了100%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并在原辅料验收、产品销售溯源、添加剂使用备案、限制区域销售等方面建立了六项制度且全面落实。这一成就标志着全县食品质量安全水平迈上了一个崭新的台阶。
陵县人大常委会将宣传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视为保障群众消费安全、维护公众健康的重要任务。他们不仅在宣传教育方面投入大量精力,更在强化检测、加强领导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布局。为了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他们建议县围绕重点产品,如乳制品、糕点、熟肉制品等,与质监、工商等部门紧密合作,采取五项关键措施展开经常性的食品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
这五项措施包括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精细化监管;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整治,开展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活动。不仅如此,他们还加强对乳制品生产企业的检查和驻厂监管,确保原料和产品的质量安全。开展“金质亮剑”专项行动,对农产品深加工、食醋等生产企业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食品和滥用添加剂的行为。他们还做好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服务工作,帮助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产品质量保证能力。
除了严格的监管和整治措施,该县还注重市场预警机制的建立和消费维权的强化。他们及时发布食品安全消费预警信息,形成系统上下贯通的食品安全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为了强化消费维权,他们充分发挥消费投诉热线的枢纽作用,完善农村消费维权网络建设,并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消费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活动,努力创建食品安全和谐消费环境。
在五项有效措施的保障下,该县实现了食品生产企业的全面合规和质量安全水平的提升。这一成就不仅增强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信心,也展示了在保障群众健康方面的决心和成果。随着健康意识的不断增强,人们越来越关注与生活息息相关的健康问题。让我们一同行动起来,了解信息,关注健康,共同创造更美好的生活!(任相国 秦国华 兰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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