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积极救治输血感染受害者,卫生部介入调查
马晓华报道
近日,湖北大冶市卫生部门透露了一个重要消息:自2003年以来,部分当地市民因接受血液感染艾滋病病毒。此消息引起了广泛关注,大冶市和医院迅速筹集近2000万用于救治和赔偿受害者。仍有部分民众对此事件表示疑虑。
卫生部获悉此事后,立即派相关人员赶赴湖北大冶进行深入调查。湖北省黄石大冶市委、市成立了一个由分管副***熊志红任组长的协调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应对此事。
据了解,这一感染事件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实施之前,即1998年之前。大冶市卫生局***李松泉透露,当时一些农民为了赚钱前往外地卖血,部分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感染了艾滋病病毒,并回乡后继续卖血,从而导致部分在大冶市二医院接受输血的患者感染艾滋病。
当大冶市二医院在2003年前后发现一名曾为医院供血的艾滋病感染者后,他们对1997年前的供血者和受血者进行了追溯式调查,结果发现73名因接受血液而感染艾滋病的患者以及十多名供血者。值得注意的是,《献血法》实施后,大冶市所有医院的临床用血全部由黄石中心血站提供,并且未再出现受血感染病例。
卫生部医政司血液管理处处长衣梅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一事件发生在十二年前,当时尚未实施《献血法》,与当时的条件、设备以及试剂的敏感性都有关。自《献血法》颁布以来,大冶市再也没有出现过类似问题。为了保障血液安全、降低输血性艾滋病的发生,国家不仅健全了法律体系,而且大力推动无偿献血。目前,全国的无偿献血已占全部血液总量的99%,其中大部分是自愿无偿献血。
衣梅还表示,尽管已经采取了种种措施,输血性艾滋病的风险并未完全杜绝。这是因为试剂存在漏检率,而且输血性传染病从感染到能够被现有手段检测出来还有一段时间,这段时间被称为“窗口期”,是目前世界上的难题。实际上,最近一两年也发生过因窗口期输血而感染艾滋病的案例。
对于如何减少输血性艾滋病或其他传染病的问题,衣梅建议遵循世界卫生组织的要求:可输可不输的血绝对不能输,能用替代方法解决输血问题的就用替代方法,能用成分血就不用全血,能少输就不要多输。大冶市的事件提醒我们,血液安全仍然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