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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瓶装新酒安全隐患多 啤酒瓶超期服役成***

  • 女性健康
  • 2025-05-30 15:57
  • 来源:www.datai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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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山东枣庄的市民张先生在超市购买了一瓶啤酒,细心地他发现了一个令人惊讶的事实。尽管啤酒的生产日期是新鲜的2011年5月,然而啤酒瓶本身却是五年前的产物,生产日期赫然标注着2006年。考虑到之前发生的多次啤酒瓶爆炸事件,张先生对啤酒瓶的超期“服役”问题心存疑虑。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旧瓶装新酒的现象似乎已经成为了一种普遍现象。为了深入了解啤酒瓶超期“服役”的具体情况,记者走访了市中区的几家超市。

在振兴路的一家超市,记者观察到许多品牌的啤酒都存在使用旧瓶的现象。比如某品牌600毫升啤酒的瓶盖生产日期是2011年5月31日,而瓶底边缘的生产日期却是“2007”。面对这样的现象,当记者询问超市工作人员是否知道啤酒瓶有生产日期,以及使用旧酒瓶是否可能产生危险时,他们表示:“啤酒瓶还有保质期吗?酒瓶都是循环使用的,应该没有什么危险。”

事实并非如此。记者的调查发现,其他品牌的啤酒同样存在超期服役的问题,其中很多“超龄”的瓶子存在明显的磨损、老旧状况。即使是一些看似崭新的瓶子,也同样存在超期“服役”的现象。更令人担忧的是,在一些商家门口,成捆的啤酒暴露在阳光之下,有些酒瓶的回收期限早已超过,安全隐患令人忧心忡忡。

实际上,早在1996年,国家就出台了《啤酒瓶GB4544—1996强制性标准》,详细规定了啤酒瓶的耐内压、抗热、抗冲击等指标,并将啤酒瓶分为通用型和一次性两种。对于通用型啤酒瓶,其回收使用期限被建议为两年,这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酒瓶“保质期”。

多数市民在选购啤酒时,往往只关注品牌和生产日期,很少有人会去关注啤酒瓶的使用年限。这种无知或许是一种隐患。因为对于轻量一次性使用的啤酒瓶,国家明确规定不允许回复使用,并在肩部醒目处标明“非回收”字样以示区别。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近年来超期服役的啤酒瓶伤人事件屡见不鲜。从河北承德到重庆渝北,从江苏宜兴到辽宁鞍山,甚至到山西岚县,都有因啤酒瓶意外爆炸导致的伤害事件。这些事件无不提醒我们,关注啤酒瓶的安全问题刻不容缓。

我们应该在享受啤酒带来的愉悦时,也要关注啤酒瓶的安全问题。生产厂家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使用符合标准的啤酒瓶,并明确标注生产日期和使用期限。消费者在购买啤酒时,也应关注啤酒瓶的生产日期和使用期限,确保自己的安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享受啤酒的保障自己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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