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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室提出给小三83万打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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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6-25 19:49
  • 来源:www.datai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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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起涉及婚外情引发的财产纠纷案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引起了广泛关注。该案源于福建女子辛某发现丈夫张某与黄某发生婚外情,且黄某意外怀孕。辛某主动与黄某谈判,双方签署了一份《补偿协议》,约定黄某终止妊娠并接受83万元的补偿。当辛某与丈夫离婚后,她想要回这笔款项,引发了一系列争议。

当张某与黄某的婚外情被辛某发现后,黄某意外怀孕的消息让局势更加复杂。辛某迅速采取行动,与黄某进行谈判。经过多次协商,双方达成了一份协议,这份协议不仅有终止妊娠的条款,还详细规定了医疗、营养、误工等费用的补偿。更值得注意的是,该协议得到了丈夫张某的签名,并一次性支付了83万元作为补偿。

辛某与张某的婚姻并未因此得到修复。两人最终选择登记离婚,但离婚协议中并未提及这83万元的赠与问题。辛某认为张某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黄某的行为无效,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黄某返还部分财产。

一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补偿协议》是三人真实意思表示,且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根据证据,可以认定该协议及后续支付是黄某与辛某的共同意思表示。对于张某在婚姻存续期间向黄某的另外转账47500元,法院认为应认定为赠与行为,但因缺乏充分证据支持且违背公序良俗原则,因此赠与行为无效,黄某因此获得的财产应予以返还。

二审法院进一步审理后认为,《补偿协议》及支付是辛某与张某的共同意思表示,属于共同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辛某要求返回已支付款项的主张缺乏法律依据。最终,法院裁定驳回辛某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此刻,我们再次审视这起涉及婚外情引发的财产纠纷案,必须强调法律的公正和严肃性。每一个案件都是对法律的实践,每一个判决都是对公正的诠释。在这起案件中,法院的判决维护了婚姻和财产权益的秩序。对于辛某的上诉请求,法院依法予以驳回,再次提醒我们法律的重要性。

我们希望通过此次判决,能够引导社会大众更加深入地理解法律的精神和原则,增强法治观念。每一个公民都必须尊重法律、尊重诉讼程序,积极遵守法律,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公正、有序的社会环境。此次判决的结果再次凸显了法律在社会秩序维护中的重要作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二审案件受理费由辛某负担,这是对她对法律程序的尊重和维护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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