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类社会漫长的发展过程中,狗一直以其特有的方式陪伴着我们的脚步。近年来,随着公众对动物权益认识的提高,狗的定位也发生了变化。回溯至2020年,农业农村部在《目录》征求意见稿中提出了一个崭新的观点:狗不再属于传统畜禽的范畴。这是因为狗已经“特化”为人类的伴侣动物,其在国际上的管理也普遍不同于一般的畜禽。
经过数月的社会各界广泛讨论和意见征集,2020年5月正式公布的《目录》明确列出了33种家养畜禽,其中包括17种传统畜禽和16种特种畜禽,但并未将狗纳入其中。这一变革意味着狗的养殖、食用等行为不再受到畜牧法规的支持。
管理规范的转变:畜牧法与伴侣动物保护并重被列入《目录》的动物,适用于畜牧法的管理范畴,可以用于食用等商业用途。而狗未被列入其中,则意味着其管理和使用需要更加精细化的规定。部分地方,如北京,已经通过条例明确禁止食用伴侣动物,以进一步强化对犬类的保护。这种转变体现了我们在动物权益保护方面的进步和成熟。
争议中的现状与实施中的变革尽管《目录》未将狗列为畜禽,但现行法律中并没有直接禁止食用狗肉。这一规定在某些地区引发了争议。多地已经出台犬只限养规定,如成都龙泉驿区,要求办理电子犬证、限制饲养数量等,以加强对伴侣动物的管理。这些措施显示出我们正在逐步改变过去对犬类动物的管理方式,更加注重其福利和规范。
结语当前的政策导向正逐步将狗的管理与畜禽分离,更加重视其作为伴侣动物的特殊属性。这是一个积极的信号,标志着我们对动物权益的认识正在不断提高,也预示着未来我们将更加科学、规范地管理这类特殊的伴侣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