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供热问题:用户不得私自接改暖气,供热公司需按标准提供服务
近日,网友“daqing789”在东风新村一区反映,高层住宅的暖气因有人私接至阳台,导致室内温度不达标。对此,热力公司测温无果,引发居民不满。针对这一问题,萨尔图区城管局回应了公众的关注。
根据《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的规定,用户未经供热单位同意,不得擅自连接或改动供热设施,包括安装热水循环装置、放水装置等,更不能改变热用途或供热采暖方式。这些行为不仅影响供热质量,还可能给他人造成损失,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网友反映的供热公司不派人来修暖气的情况,这同样是不应该发生的现象。供热公司作为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承诺,保障用户的正常供暖。如果确实存在供暖问题,供热公司应积极响应,及时为用户排忧解难。如果供热公司未能履行其职责,用户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寻求解决方案。
我们也要明白,供热公司未经用户同意强制供暖也是不合法的。在保障供热质量的供热公司必须尊重用户的权益,不能单方面强制实施供暖。如果用户对供暖方式、时间等有特殊要求,应与供热公司进行协商,达成共识后再行实施。
供热是冬季的重要民生问题,需要供热公司和用户共同合作,确保供热服务的正常进行。对于出现的问题,双方应积极沟通,寻求解决方案,共同维护良好的供热环境。
(原问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