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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将肺结核检查纳入体检项目

  • 女性健康
  • 2025-04-13 03:31
  • 来源:www.datai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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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范围内,结核病仍是危害人类健康的一大杀手。每年约有300万人因结核病失去生命,使其成为导致死亡人数最多的单一传染病。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作为世界上结核疫情最严重的国家之一,高度重视结核病的防治工作,为此,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进一步应对这一严峻挑战。

修订后的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允许传染性肺结核患者从事可能使该病传播扩散的工作。这一措施旨在遏制结核病的传播,保护员工的健康安全。对于违反规定的单位,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相关部门责任人在结核病防治工作中的职责。对于瞒报、谎报、缓报肺结核疫情的行为,将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从事特定职业的人们,如医疗卫生人员、食品从业人员、学校师生以及乳牛饲养业从业人员等,在进行健康体检时,必须将肺结核检查纳入体检项目。这是为了早期发现肺结核患者,及时采取治疗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对于患有传染性肺结核的患者,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严格的管理要求。患者需严格遵守医嘱,避免可能传播结核病的行为。一旦肺结核疫情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按照预案采取控制措施,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疫情信息。

卫生行政部门在执行公务时,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索取资料,对有关场所进行检查。过程中,应当保护患者隐私,不泄露个人信息及相关资料。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应配合工作,如实提供情况,不得拒绝或阻挠。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了严厉的罚则。对于未履行肺结核疫情报告职责、瞒报、谎报、缓报肺结核疫情等行为,卫生行政部门将受到上级部门的责令改正。若造成肺结核传播、流行或其他严重后果,将依法追究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一修订征求意见稿的公布,显示了我国在结核病防治工作中的决心和力度,旨在通过严格的措施和管理,遏制结核病的传播,保障人民的健康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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