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通知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省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此次调整,旨在确保劳动者的收入能够与生活成本相匹配,提高其生活质量。
一、全日制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
第一档:2100元/月
第二档:1900元/月
第三档:1700元/月
二、非全日制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第一档:21元/小时
第二档:19元/小时
第三档:17元/小时
执行细则:
1. 生效时间:新标准自2024年9月1日起全省统一执行。
2. 地区差异:各市州根据自身的经济发展状况和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档次。如长沙市的主城区如湘江新区、芙蓉区等将执行第一档标准,而县级区域如长沙县、浏阳市等则执行第二档标准。
调整概况:
月最低工资的最高档次较2022年提高了170元,增幅达8.8%;小时最低工资的最高档次则提高了2元,增幅10.5%。这一调整彰显了我省对劳动者权益的高度重视。
标准详解:
最低工资包括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但不包括加班费、津贴等其他额外待遇。此次调整适用于各类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以及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
此次调整后,我省的最低工资标准在全国处于中等偏上水平,与之相关的劳动者社保缴纳基数、加班工资计算等福利待遇也将得到相应提升。这不仅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为我省的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奠定了基础。
期待新标准的执行,能够为我省的劳动者带来实实在在的福利,让他们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