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报道,8月30日电,据记者孙红丽获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最近发出通告。经过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等六家权威药品检验机构的精确检测,发现由郑州瑞龙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太极集团四川南充制药有限公司等九家企业生产的紫草、藿香正气水等二十批次药品未能达到国家标准。
通告中详细列出了多批次不同企业生产的药品及其不符合规定的具体项目。例如,山西太原药业有限公司(原太原制药厂)生产的二羟丙茶碱注射液存在可见异物,吉林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发现河北扁鹊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沉香化滞丸存在装量差异。这些不符合规定的项目直接影响到药品的质量和疗效。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在检测中发现,四川天府康达药业集团府庆制药有限公司、太极集团四川南充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藿香正气水存在甲醇量超标的问题。广东省药品检验所则发现长春普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龙泽熊胆胶囊微生物限度不达标。而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在检测中发现盐城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菊花含有禁用农药残留,以及桂林中南(亳州)药业科技有限公司和郑州瑞龙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紫草等药品也存在不符合规定的情况。
这些不符合规定的药品,其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多与药品的成分、质量、安全性有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此表示高度关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并对不符合规定的原因进行深入调查,落实整改。
国家药监局也要求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立案调查上述企业和单位的涉嫌违法行为,并将公开查处结果,以维护公众用药安全和合法权益。
此次事件的发生再次提醒广大市民,药品安全关乎每一个人的健康,选择正规渠道购买药品,合理使用药品,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具备的基本常识。希望市民在用药时多加留意,确保自己的健康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