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住宿场所管理规定解读
一、适用范围概览
本规定针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住宿场所,无论你是传统的宾馆、饭店、旅店、招待所,还是以洗浴、计时休息、酒店式公寓等形式提供服务的场所,这些规定都与你息息相关^[1][2][4]^。
二、主管部门的职责划分
对于城市住宿场所的治安管理,市和区公安机关担任主责。与此文旅、卫健、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也按职责开展协同监管工作,确保各类住宿场所的秩序和安全^[1][2]^。
三、开办条件详解
1. 基础资质要求:经营场所必须具备合法所有权或使用权。并且,与非旅馆区域设置物理隔离,确保客房区的独立性,与娱乐设施有效分隔^[1][2]^。
2. 安全设施配置:旅馆必须设置至少两个安全出口,地下旅馆需直通室外。公共区域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配备旅馆业治安管理系统接口设备及旅客财物保管设施^[1][2][4]^。
3. 空间标准规定:客房内人均使用面积不得低于4平方米,确保旅客的居住舒适度^[1][2]^。
4. 特殊要求说明:对于地下室旅馆,除了上述基本设施外,还需设置两个出入口,最远客房距出入口不超过60米,并确保良好的通风^[4]^。
四、日常管理要求阐述
1. 登记制度严格执行:对旅客的身份证件进行查验与实名登记,对于境外旅客,需在24小时内向公安机关报送临时住宿登记表^[4][5]^。
2. 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大中型旅馆需设立专门的治安保卫组织,小型旅馆则要求设置专职或兼职安保人员。客房区无人值守楼层需实行24小时巡查^[4]^。
3. 会客管理制度实施:旅馆需实施会客验证登记制度,确保会客时间在每晚23时之前结束^[4]^。
五、变更备案流程
当旅馆发生停业、转业、合并、迁移等变更情况时,或者法定代表人和经营范围发生变动,必须在市场监管部门变更登记后的3日内向公安机关备案。特别是迁移地址的情况,需要重新申办安全许可证^[4][7]^。
六、违规处罚规定
对于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行为,公安机关有权处以1000元至1万元的罚款^[7]^。处罚流程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包括检查立案、调查取证、告知决定等环节,整个法定办结时限为43个工作日^[7]^。
为了城市的和谐安全与市民的幸福生活,每一位旅馆业主都应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适、有序的住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