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价格虚高背后的复杂成因及其对策建议
近日,一则关于药品出厂价与医院售价之间高达20倍差异的新闻再次引起了公众的热议。药价虚高似乎已经成为了医疗体系中的常态,引起了广泛的关注。让我们深入这一现象的成因以及可能的解决方案。
现行的药品采购体系确实需要进一步完善。一方面,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多年未变,随着物价上涨,这显然已经无法满足市场需求。想象一下,在北京协和医院附近的中档理发厅,男士理发的价格已经远超许多医院的门诊挂号费。显然,需要高技术支持的医疗服务与当前的收费标准并不匹配。另一方面,药品生产经营的成本并不只是出厂价那么简单。许多企业采取底价招商的方法开展销售,将营销外包,这一过程中的各种成本也应计入药品的最终成本中。药价虚高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有其复杂性。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为药价虚高辩解,“看病贵”这一民生难题需要我们从多方面去考虑和解决。
现行的以省为单位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很多问题。其中最大的问题是主体的错位。药品集中采购的主体应是医疗机构,但真正支付费用的却是患者或医保管理机构。集中采购的政策目标与实际操作之间存在矛盾,比如“顺加作价”政策导致医院在低价采购药品时的收益降低,这是一种典型的“负性激励”。目前的集中采购多采用综合评分法作为成交规则,竞争相对不足。这导致中标数量多且竞争偏弱。与此现行的招标方式也使得某些知名医院的竞争压力加大,加剧了人满为患的现状。对此,我们需要寻求更为有效的解决办法。
有人提出放开医疗服务价格、取消招标等策略来解决药价虚高的问题。这样的策略是否真正有效?对比美国的医保付费方式和药品流通方式后我们发现,上世纪80年代前的美国也曾面临医疗费用快速增长的问题。直到施行了按病种付费制度(DRGs)后,才成功扭转了这一趋势。这一制度使得医药费用的增长得到了有效控制。这为我们解决药价虚高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
我们不能盲目模仿美国的模式。美国的市场化程度较高,而中国市场化采购的时机还未成熟。但是我们可以从中吸取经验,深入研究如何在保持医疗服务质量的降低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未来的医疗改革之路还很长,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和实践。解决药价虚高的问题需要我们从多方面入手,从完善药品采购体系到调整政策目标、激励方式等都需要我们去认真思考和努力实践。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解决“看病贵”这一民生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