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特写】北京大学医学部的招生新规定引发热议
近日,北京大学医学部公布了一项新的招生体检要求,这一规定在公众中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热议。按照这一规定,肝功能异常、超标以及身高低于特定标准的考生,将受到“不录”或“慎录”的限制。
这一消息的传出,立即引发了一场质疑的风波。公益维权组织的负责人陆军对此表示强烈反对,并向教育部和卫生部递交了举报信,认为这一规定存在多处歧视,要求予以撤销。
北京大学医学部的招生办公室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解释。他们表示,这些限制并非出于歧视,而是出于对考生负责任的角度。对于肝功能异常、体重超标等学生,因为他们的就业可能会存在困难,所以学校才做出这样的决定,“如果现在不进行限制,将来后悔就为时已晚了”。
具体来说,北大医学部的招生体检要求除了遵循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还明确拒绝录取肝功能异常、病毒表面抗原阳性、800度以上白癜风患者、过敏患者等;并对身高低于1.60米的男生、低于1.50米的女生以及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0%的学生进行限录或慎录。
这个规定受到了多方面的质疑。陆军认为,这一规定严重违反了国家的法律,也违反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他特别指出,北大医学部在招生过程中存在的身高歧视、体重歧视、乙肝歧视等问题,严重损害了考生的权益。
北京瑞风律师事务所公益律师李方平也对这一规定表示反对。他认为,按照身高、体重、乙肝携带等身体条件把考生分成三六九等,缺乏法律依据,违背了我国《宪法》和法律关于公民平等的规定,主管部门应当予以纠正。
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胡星斗也加入了这场讨论。他表示,除了飞行员等少数的特殊专业之外,对考生设立身高和体重的限制是完全没有理由的。而对于乙肝携带者的专业限制,也必须符合现有的法律。
北大医学部的招生体检要求细节如下:不予录取肝功能异常、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酒精过敏、视力矫正度数超过一定标准、口吃、嗅觉迟钝及影响专业学习的各种身体畸形、体育未达标的学生;对于身高和体重超标的学生则进行限录或慎录。还有针对特定疾病或身体状况的限制。
这个规定在社会上引发了广泛的讨论和质疑。许多人认为,这个规定缺乏法律依据,违背了公民平等的原则。在这个问题上,我们需要更多的理性讨论和深入研究,以找到一个既公平又合理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