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产假期及相关规定
一、流产假期天数
对于流产的妇女,我们深知这一时期的她们需要更多的关爱与休息时间,因此我们的产假规定如下:
1. 若怀孕不满2个月便遭遇流产,你将享受不少于20天的产假。
2. 怀孕满2个月但不满3个月时流产,产假将不少于30天。
3. 若你怀孕已满3个月但未满7个月遭遇流产或引产,我们将为你提供至少42天的产假。
4. 若你怀孕满7个月后仍不幸引产,你将享受与正常生育相同的产假,共计98天。
二、工资发放规则
你的辛勤工作应得到应有的回报。在流产假期间,你的工资支付将遵循以下规则:
1. 用人单位将按照正常出勤标准全额支付你在流产期间的工资,视同你提供了正常的劳动。
2. 若你符合生育保险条件(包括手术当月连续缴费满10个月并在产假期间正常缴费),生育津贴将在5个月后自动发放至你的单位账户。
如果生育津贴低于你的工资标准,单位将补足差额。
如果生育津贴高于工资,单位不得克扣。
3. 若未参加生育保险,用人单位将全额支付你的工资。
三、注意事项
在享受产假期间,以下事项需特别注意:
1. 提交医疗证明:你需要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流产或引产证明。
2. 政策衔接:国家规定怀孕满4个月流产可享42天产假。江苏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不同月份对应的假期天数,以确保每位母亲都能得到适当的休息与照顾。
3. 如有关于津贴发放进度或具体计算方式的疑问,欢迎咨询南京市社保经办机构,我们将竭诚为你服务。
希望每一位处于这一特殊时期的母亲都能得到充分的关爱与支持,愿每位妈妈都能得到应有的尊重和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