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与法律缺陷:一场深入的交流会
在全国政协医疗卫生界的分组讨论会上,新面孔的出现总能带来新的视角和思考。这次,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廉政监察员沈秋媛的加入,为小组讨论注入了新的活力。会议围绕医疗纠纷问题展开热议,各位委员纷纷发表观点。
温建民委员,身为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骨科主任,他以全国政协委员的身份发表见解:“我国医疗司法处置存在明显缺陷。去年全国门诊量惊人,达到数十亿人次,然而与之相伴的是数量庞大的医疗纠纷案件。这些案件背后反映出我国在处理医疗纠纷时的法律体系不健全,许多纠纷并不依法解决。”此言一出,引起全场共鸣。
林野委员,北京大学口腔医院副院长,对此也有同感。他谈到:“患者的需求得不到满足时,容易采取极端手段。这背后反映出和法院在处理纠纷时,有时过于追求快速解决而忽视公正性。当医疗行为存在缺陷时,无论是否因缺陷造成严重后果,都要赔偿。”这样的做法在国际上是非常罕见的。这不仅反映出当前司法人员对医学知识的缺乏了解,更导致医患关系持续紧张。
刘玉村委员作为北京大学第一医院院长分享了他的经验:“我在处理医疗纠纷时坚持一条原则,只要医疗行为没有重大缺陷,即便发生纠纷也不赔偿。”他认为在解决医患纠纷的过程中需要厘清医疗缺陷和医疗差错的概念,对于因为医疗缺陷而引起的纠纷需要进行公正处理。对于部分因沟通不畅或误解引发的纠纷则需要进行调解和引导。同时他也强调法律的重要性:“法律是底线,应该成为医院的依靠。”
会议室内,委员们言辞直率,纷纷建议取消安抚性赔偿、建立医师法庭、加强司法队伍综合能力建设等。他们希望通过这些措施让法律回归到正确的轨道上,解决医患纠纷有法可依。与会者一致认为要把医患双方放在一个公平的位置上,用法律来解决矛盾冲突。对于暴力伤医者更要严惩不贷。只有这样医患关系才能得到和谐解决。此次交流会不仅揭示了问题所在也为解决问题提供了方向和建议。相信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医患关系将逐渐走向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