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母亲被诊断出患有大肠癌第二期的情况,关于是否应该接受标靶药物治疗或仅化疗的问题,我们需要深入了解。
标靶药物,就像现代化的精准打击武器,能够专门针对肿瘤细胞展开攻击。它们能够锁定并歼灭肿瘤细胞,同时抑制其生长。例如,通过抑制血管内皮细胞生长因子(VEGF),标靶药物可以切断肿瘤的营养供应,使其无法获取生长所需的养分。这对于大肠癌患者来说,无疑是一种希望。
相较于传统化疗药物,标靶药物具有更低的副作用。传统化疗药物在杀灭肿瘤细胞的也会误伤正常细胞,导致诸如恶心、呕吐、掉头发、血球抑制等不良反应。而标靶药物则能够更精准地针对肿瘤细胞,减少对正常细胞的伤害。
标靶药物并非没有副作用。有些患者可能会出现腹泻、出疹等反应。标靶药物的费用较高,目前健康保险仅对第四期大肠癌患者提供12周的药物治疗给付。对于第二期的患者,是否使用标靶药物需要结合多种因素,如肿瘤基因型态、患者是否有高血压等,并在两种标靶药物中选择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刚经过手术切除大肠癌肿瘤的患者在一个月内不适合使用标靶药物。对于第四期的患者,在使用了12周的标靶药物后,需要由医师评估疗效,才能决定是否继续后续疗程。在某些情况下,结合标靶药物和化疗药物可能会产生更好的疗效。
对于大肠癌第一期患者,通常建议仅接受手术切除肿瘤,无需化疗。而对于第二期患者,如果存在肿瘤破裂、肠阻塞或侵犯周边组织等危险因子,一般建议接受化疗。第三期和第四期的患者,也推荐接受化疗。
在面临治疗选择时,建议您与台北振兴医院大肠直肠外科的主治医师黄启栓医师进行深入咨询,以确保为您母亲选择最适合的治疗方案。如果文章中的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站长联系进行处理。但请注意,文章中的内容仅供参考,读者应结合专业医生的意见进行决策。愿您的母亲早日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