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的脚步悄然离去,大批回乡过年的务工人员即将再次踏上工作岗位。在求职的热潮中,他们可能会急于与用人单位签订看似规范的“劳动合同”。吕晓凌,省劳动保障维权中心法律事务科的科长,在此提醒大家,签订口头合同、含有抵押或担保条款的合同、“生死合同”以及带有不合理附加条款的合同等四类违法劳动合同是万万不可的。
口头用工合同,往往是通过朋友、亲戚或熟人的介绍与用人单位达成口头意向。虽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已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但如果超过一个月仍未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一旦产生纠纷,劳动者将陷入困境。在这种“口头合同”的情况下,没有书面证据来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维权之路将充满挑战。劳动者必须意识到,任何口头承诺都不能替代正式的书面劳动合同。
至于那些包含抵押或担保条款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竟将劳动者的证件、财物作为抵押物写入合同,或要求劳动者提供亲属作为担保人。这种不合法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该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或其他证件,也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收取财物。劳动者在签订此类合同时应当保持警惕,拒绝任何形式的抵押或担保要求。
更令人震惊的是,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在劳动合同中加入“伤亡由劳动者自理”等条款,即所谓的“生死合同”。这种条款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剥夺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甚至会以此为由推卸责任。劳动者在签订合同时必须仔细审查,坚决抵制这种不公平的条款。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除包含九项法定必备条款外,还可以协商约定其他事项。一些用人单位会在合同中附加不合理的条款。劳动者在签订合同时必须谨慎,仔细阅读并理解所有条款。如果合同中包含了不合理的附加条款,劳动者有权拒绝并寻求法律援助。
春节过后,广大务工人员再次踏上工作岗位时,一定要牢记这四类违法劳动合同的特征。在求职过程中,保持警惕,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签订合务必仔细阅读并理解所有条款,不要因急于求职而忽略合同的细节。保护自己的权益是每一个劳动者的责任。
在此,我们推荐广大务工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务必寻求法律咨询,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也希望社会各界关注这一问题,共同为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发声。记住,每一份合同都是您权益的保障,也是您维权的依据。务必谨慎行事,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